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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推进田间地头“白色污染”治理
www.cdxj.sichuanpeace.gov.cn 】 【 2021-09-29 10:10:24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推进田间地头“白色污染”治理

  

从“0”到“50”废旧农膜回收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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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组深入跟进调查废旧农膜回收案件,零容忍“白色污染”纸面整改

  

  吴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文/图

  

  近期,成都市新津区农业农村局和供销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告诉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检察官:“经过市区两级三家单位共同努力,市级主管部门已经下发通知,废旧农膜日常监管和回收利用将统一由农业农村局负责,拟定调整提高废旧农膜回收价格,突出重点回收地膜,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镇乡村组负责具体落实。”

  

  这项政策措施的改变,源于不久前,新津区检察院针对辖区花桥街道马王村境内废弃农膜造成的“白色污染”现象,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引起市区两级高度重视。区农业农村局采纳该检察建议后,积极采取措施整改,立案调查2件2人,废旧农膜回收实现从0到50吨,随意丢弃废旧农膜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问题导向 落实民生司法理念

  

  今年以来,新津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最高检“为民办实事”活动要求,以民法典、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实施为契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农村面源污染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查走访。

  

  结合马王村万亩蔬菜基地核心示范区实际情况,新津区检察院通过网络平台收集信息,深入实地调查核实走访,发现农用薄膜作为农业生产的地膜和棚膜,在报废后得不到有效回收,被当成废物随意丢弃、填埋、焚烧。残留农膜在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还会破坏土壤结构。耕种受到污染后的土壤,农产品安全质量受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国家对整治“白色污染”高度重视,明确了农村面源污染职责部门,且各级财政均有专项补贴资金。新津区检察院调查后发现,区县级还存在日常监管和回收利用属于不同部门(单位)、前端回收价格过低、农户回收积极性不高、专项资金使用不科学等问题,该院经过梳理归类,找准原因所在,充分运用检察公益职能,进一步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和农村绿色发展。

  

  能动检察 极致态度开展服务

  

  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事关党中央和国家提出的“打好环境污染攻坚战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肩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义不容辞。

  

  新津区检察院注重协调沟通,通过联席圆桌会议,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情况反馈、联合督查等机制,理清权属关系,落实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深入调查研究,通过田间地头现场会,发现问题,透过现象找准根源,完善措施机制;广泛群策群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和镇乡、种植户代表等参加会议,取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效果。

  

  监督实效 实现诉前最佳效果

  

  在办理马王村废弃农膜“白色污染”案中,新津区检察院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以“诉前检察建议+现场督促”方式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助推公益受损问题解决在诉前,减少“诉”的对抗,提升了检察建议落实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该院还注重类案的分析研判,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立完善“检察公益+行政主管+行业指导”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和积极参与废旧农膜问题治理,通过采取依法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监管、调整回收价格、理顺工作职责、完善回收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等举措,初步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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