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一张责任图、一场现场听证会、四份检察建议,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石头河不再是臭水沟了……”近日,周学启作为群众代表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主持召开的“石头河保护听证会”上感慨道。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志愿者、两岸群众代表等,以公开听证的方式督促四个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统一监管、行业主管以及属地政府落实等职责,明确整改期限,实现石头河尽快脱“劣”。
2025年3月初,“益路蓉行”志愿者发来的微信照片引起检察官的警觉:石头河水面漂浮着生活垃圾和农业污染物,两处竹制拦污栅后堆积着腐烂水生植物,河滩上散落着未清理的垃圾,沿岸污水管网渗漏形成的黑色臭水直接排入河道。检测数据显示,这条全长9.58公里、流域面积33平方公里的南河支流,出境水质已恶化至劣V类。
新津区检察院迅速组建专案组进行立案调查,借鉴最高人民检察院“南四湖专案”“珠江流域系列案件”经验,结合本地“通济堰干渠保护”案例,绘制出《石头河污染治理责任图谱》,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水务部门行业主管、两个属地政府分段负责的职责划分,发现症结在于统一监管效果不佳、行业主管责任压实不牢、属地政府以河道中心线为界清漂工作难落实,最终造成水体污染。
深入调查核实后,该院于2025年4月29日在石头河旁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新津区环保、水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上下游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志愿者、两岸群众代表等30余人受邀参加听证会。
会上大家踊跃发言,纷纷建言献策。“生态环境部门应该采取更严厉、更有效的统一监管措施,对于责任单位的回复,应当实地进行核查,防止虚假整改、纸面回复。”听证员杨飞律师说。人大代表张静结合自身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建议属地政府增强沿岸住户的环境保护意识。社区代表曾珠提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黄鹤楼紧邻石头河,第一根拦污栅设置不合理,严重影响游客的观感。“石头河尽快脱‘劣’迫在眉睫。”人民监督员何飞说。
为实现检察建议的刚性,听证会增设查看现场环节,参会人员集体勘查了石头河的现场情况。检察官当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属地政府切实履行末端收集任务。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缺乏有效性问题,建议充分利用目标考核、通报、执法等方式实现有力监督。
收到检察建议后,四家行政机关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上游属地政府当场承诺重新选址拦污栅;下游政府表态立即清理堆积垃圾;水务部门认领管网排查任务;生态环境部门将运用目标考核强化监管。
整改效果立竿见影。当晚,属地政府立即组织清理漂浮物;次月,水务部门完成管网排查,预计投资120余万元先检查、维修、更换沿岸污水管网;生态环境部门向3个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间节点。
“小院也有大作为,这种‘司法监督+行政履职+公众参与’的模式,正是新津区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的生动实践。同时也展现了公益诉讼在水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价值和积极作用。”张静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