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津区人民政府、新津区人民法院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成都中院相关领导,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20余个单位以及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由新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贺恩洪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胡建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法院通报了2023年行政机关涉诉情况,区司法局通报了2023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普兴街道就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成都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刘平针对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提出:要坚持合法性审查、坚持实质解纷理念以及坚持联动合力解纷思路;要持续完善“党政领导、司法行政主导、法院参与、社会协同”的调处体系,凝聚多元力量化解行政争议。
王强指出,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成都市府院联席会议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加强新津区府院联动的一次重要会议,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府院联动机制是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须同向发力、协同配合、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新津建设。二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的各项任务。要聚焦“诉源治理”工作,促进案件源头治理和争议实质化解;要深化府院联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社区(村)调解室、乡镇(街道)调处中心和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设和运行,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构建执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三是要凝聚工作合力,全力确保府院联动机制良性运转。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府院联络工作机制,畅通法院与政府的沟通渠道,释放府院联动机制效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全区落地落实。
胡建平代表全区政府系统向成都中院、区法院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就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共同营造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动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持续打造更加法治、开放、包容的优质营商环境;联动破解企业破产难题,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和效果;联动提高涉企服务效能,畅通服务渠道,协同处置重大案件,依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共同维护市民群众切身利益。协同扎牢民生保障网,加大政务数据和司法数据整合力度;协同防控房地产、金融等领域安全风险,加强重大案件衔接会商,提前防范化解审理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问题;协同推动社会矛盾问题化解,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便捷、解纷多元、服务集约。三是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源头预防、前端治理,争取“未诉先办”;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健全覆盖城乡、服务大局、务实为民的府院工作格局,把问题真正解决好、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胡建平强调,要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各级各部门要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植根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之中,体现在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带头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二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事前风险评估,加强府院协同联动、律师顾问制度,强化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程序合法,以程序的刚性约束持续提高决策质效。三要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拓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场景应用;要强化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规范重点领域、社会聚焦领域执法程序;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作用,构建上下贯通、协同联动、执行有力、能动履职的工作体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力营造安定和谐公平法治良好的发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