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公安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开展全国交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收官攻坚战部署,严厉打击交管窗口违规办理业务、非法中介违法行为。近日依法查处了两起使用伪造资料,办理解除车辆抵押、出具虚假车辆检测结果的违法行为。
提供虚假资料解除车辆抵押登记
代办人被罚款1900元
11月20日,新津公安车管窗口在办理机动车号牌川A75***的汽车解除抵押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发现代办人代某提供的抵押权人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结清证明等资料的复图章异常。
经网上查询,该车辆系全进口车宝马X7,于前一日才办理过补领登记证书业务,次日就办理解除抵押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当即与抵押权人某公司电话取得联系。抵押权人称,该车抵押贷款尚未结清,且未提供任何资料让其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代办人代某交代,其所持虚假资料是他人通过快递方式所得。随后,新津公安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八十一条规定,给予代某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机动车检测站出具虚假检测结果
被处罚款加整改
12月3日,新津公安根据车辆检验业务异常分析,发现新津克维科机动车检测站存在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行为。随后,民警通过对新津克维科机动车检测站涉及查验员逐一询问,最终固定了该检测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相关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新津公安依法给予新津克维科机动车检测站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检测站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民警提示:市民通过“蓉e行”平台“非法中介举报线索”网上举报公安交管窗口非法中介违法行为、驾驶人考试作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违规违法检验等线索,公安交警对举报线索严格查处,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