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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 联手打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
www.cdxj.sichuanpeace.gov.cn 】 【 2023-12-07 16:10:00 】 【 来源:法治四川APP

  为落实最高检《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新津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建立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案件同步通报机制,协作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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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底,成都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新津警方报案,该公司储存在厂区内的5100余支价值100余万元的电池被盗。警方研判认为,该案可能涉及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犯罪,遂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新津检察院。接到通报后,新津检察院及时选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警方快速锁定相关犯罪嫌疑人、嫌疑车辆,获取嫌疑车辆运行轨迹,最终扣押、追回丢失电池3500余支,为涉案企业挽回高额经济损失,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新津检察院表示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案件同步通报机制明确,当检方、警方接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的控告、报案、自动投案等后,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对涉及新领域、新技术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警方可商请检察院引导初查,检察院也可根据案件、线索材料,主动向警方了解初查进展,适时提前介入。检察院在引导初查中,可以听取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介绍、会见报案的相关企业代表人或当事人、查阅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参与案件讨论,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并记录在《引导侦(初)查记录表》留卷备查。警方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案件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后,应当同步通报区检察院。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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