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首饰”变“银手镯”?全过程“揭秘”
近日,新津公安兴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里面存放的黄金首饰及现金不翼而飞,请求民警帮忙寻回。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并结合报警人提供的信息,推断王某具有作案嫌疑,为尽快挽回群众损失,办案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通过缜密侦查和周密部署,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经过受害人家门时,看到家中没有人,而且门虚掩着,一时心生贪念,便推开房门实施盗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津公安提醒
犯罪分子大多采用“溜门”(从未锁的房门进入)、爬窗、撬锁、“钓鱼”(用竹竿伸进室内将财物挑走)等方式盗取财物,被盗物品以现金、首饰、手机等便于拿走的物品为主。手机、皮包等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客厅,家中不要存放大额现金,存到银行更保险,外出时一定要记得反锁大门。发现家中被盗时,保护好现场,及时拨打110报警。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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